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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学生党支部设置调整及人员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量:   分享到:

各学生党支部:

你们《关于调整支部设置及党支部书记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经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学生党支部设置调整及人员调整的结果,批复如下: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下辖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黎佩璇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下辖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李甜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下辖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陈慧林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四党支部下辖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黄焯莹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五党支部保留原支部设置,下辖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胡喻文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六党支部保留原支部设置,下辖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程燕婷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研究生第七党支部保留原支部设置,下辖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王耀国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同意设立研究生第八党支部,下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曹卓文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同意设立研究生第九党支部,下辖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体研究与文学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黄博阳同志担任支部书记。

同意撤销研究生会党支部。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由李沛华同志担任,本科生第四党支部书记由陈蕊蕊同志担任。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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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