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党委常委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陕师党发〔2018〕48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对象
每位学院党委委员联系1个教师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
二、工作内容
1.加强业务指导。指导支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师生的“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指导支部强化政治功能,加强政治建设,积极“对标争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等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定期调研分析党员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及时回应师生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师生党员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3.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学期参加1次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学年讲授1次党课。指导支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强化组织生活的规范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议支部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高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质量。
4.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对联系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每年与联系支部委员进行1次集体谈心谈话,了解支委班子运行情况,指导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领导机制。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工作组长,学院党委委员全员参与。
2.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学院党委委员每年要在个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通报联系党支部的具体工作情况。
3.建立工作调整机制。联系名单确定后,原则上每2年统一进行一次调整。如有领导职务调整、支部设置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临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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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