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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量:   分享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课堂革命”号召,打造师大特色“金课”,深入推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本为本,以生为本,发挥教学竞赛的导向作用,打造一流的课改交流平台,促进广大教师加强课堂教学创新研究,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实现教育教学理念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彻底转变,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比赛分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组织实施。分文科、理科和术科三个小组。

(一)文科组。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国际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科类)、外国语学院。

(二)理科组。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心理学院。

(三)术科组。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

三、参赛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在职在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1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前两届校级比赛一、二等奖和省级大赛奖励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三)教师授课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其他类别学生;

(四)参赛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创新的新理念,且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优先推荐信息化示范课程主讲教师。

五、比赛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推荐表》、1套授课时长50分钟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教案”)以及与之相对应的50分钟课堂教学录像

2. 学院组织院内课堂创新比赛审核,按照限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将《报名汇总表》、比赛照片和签字盖章后的报名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校级复赛

教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赛教师的推荐材料(推荐表、教案、课堂教学录像等)进行综合评审,按参赛教师数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校级决赛人选,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三)第三阶段:校级决赛

参赛教师进行现场课堂教学展示。从教师参赛选题中随机抽取一节课,参赛教师先说课(5分钟),再现场教学(15分钟),最后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内容应与参赛材料课程章节一致。

六、校级比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材料:个人提交推荐表一式10份(见附件1,含电子版)、教案一式10份(含电子版,格式规范见附件3),1张高分辨率彩色生活照片电子版,一节50分钟课程录像(格式规范见附件3)电子版。各学院提交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说明:课堂教学录像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录制,参赛教师需提前到教务处教学科办理录课手续。参赛教师与录制人员提前联系确定录课时间和地点。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8522日(周三)

(三)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联系人:李正德;电话:85310331;邮箱:lzd@snnu.edu.cn

(四)第三阶段校级决赛由教务处根据比赛进度具体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比赛评奖办法及奖励

(一)比赛计分。校级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参赛教师总得分为各阶段得分加权累计,各阶段分值权重如下。

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校级比赛各阶段权重表

比赛阶段

校级复赛

校级决赛

总权重

比赛内容

教学设计

课程录像

课堂教学展示

权重

10

30

60

100

(二)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见附件6)等奖项,获奖名额根据报名总数按比例确定。

(三)表彰奖励。本次比赛将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学校统一确定。

(四)其他政策。校级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教师将获得推荐参加两年一度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资格。根据教育厅相关政策,省级比赛获奖教师学校将在省级各类精品课程和教学立项时予以优先推荐。

附件:1.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2.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推荐表

3.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教学设计方案及课程录像规范

4.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报名汇总表

5.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6.陕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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