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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浏览量:   分享到:

各学院及2022级本科生: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人才培养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陕师校发〔202086号)(见附件1)相关精神和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以下简称:文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以下合称:文、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试验班简介

项目依据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和四新(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建设战略,遵循学科融合、模式创新、资源共享、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思路,结合新技术革命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整合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等文史哲专业,实施人文科学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整合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理科基础学科专业,实施理科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

二、选拔依据及对象

除艺术类、体育类、优师专项、国家公费师范生、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外,2022级入学的其他非师范生均可报名文科试验班(哲学(新文科班)不参与本次选拔)理科试验班,限报其中一个类别的一个专业,不分文理。具体办法详见《陕西师范大学2022人文科学试验班”“ 理科试验班新生选拔实施办法》(附件2)。

三、选拔流程及安排

总体流程: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核--综合面试--汇总结果与学院排名--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后续手续等。

(一)发布通知与政策解读(92日)

教务处发布选拔通知,各学院要在第一时间将通知推送给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要组织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人员,面向符合条件的2022级全体学生以线上会议、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选拔工作通知和政策解读落实到位。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核(93--95日)

拟申请学生须于95日(周一)12: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陕西师范大学2022文、理科试验班申请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所在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于95日(周一)16:00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陕西师范大学2022文、理科试验班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相应接收学院(文科试验班分别提交至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历史文化学院,理科试验班分别提交至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同时报教务处教学科(邮箱qinnan2014@snnu.edu.cn)。

(三)综合面试(96-97日)

各试验班所在学院须在综合考核前面向全体报名学生公布本专业的考核方案,并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各试验班所在学院参考学生高考成绩,按录取人数的200%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学生名单。届时根据学生报到及返校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

(四)汇总结果与学院排名(98日)

各接收学院依据综合面试成绩排定考核名次,并将拟录取名单于98日(周四)12:00前报教务处教学科(见附件5)。

(五)学校审核与公布结果

教务处对选拔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发文公布结果。

(六)后续手续

相关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变动、宿舍调整、学费住宿费补缴等手续,并组建实体班级。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文、理科试验班是我校非师范类最高规格拔尖班,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

2. 严格程序。由于要在正式上课前完成所有考核和选拔工作,时间非常紧张,相关单位要按既定流程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3. 公平公正。选拔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将报请学校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4. 防控疫情。请各学院及参加选拔的学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人:秦楠 ,电话:85310331

箱:qinnan2014@snnu.edu.cn

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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