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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院内媒体平台进行自查和登记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02 15:54:53
学院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对塑造学院形象、密切联系师生、引导校园舆论、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意义,现对学院所属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媒体平台进行自查和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和登记范围:
       党支部、学科点、教研室、科研机构、课题组、行政办公室、学工组、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年级、班级、学生社团等已开通媒体均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各单位自行开通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自办刊物等。
       二、自查和登记要求:
       请学院所属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网站登记表》(附件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微信公众号登记表》(附件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微博登记表》(附件3)、《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微信群、QQ群登记表》(附件4)、《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自办刊物登记表》(附件5),将已开通的媒体信息和管理者情况进行登记,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时间安排:
       请于11月30日(下周四)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intian@snnu.edu.cn。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党委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网站登记表
附件2: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微信公众号登记表
附件3: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新浪微博登记表
附件4: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微信群、QQ群登记表
附件5: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类自办刊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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