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安排意见》(陕师党发〔2017〕50号)和《陕西师范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7〕17号)有关要求,现就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点做好“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查找突出问题——召开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组织民主评议——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3、民主测评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正式党员的20%左右;测评不合格票超过50%的,可认定为不合格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应于1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支部书记留存党员填写的《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同时将《附件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1份纸质版签字后交11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intian@snnu.edu.cn。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一站式服务平台党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